建设用地批准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本项建设用地业经有权机关批准,现准予使用土地。特发此书。
本批准书自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填发机关:武汉市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Ο一九年七月四日
注意事项
一、本批准书为建设项目单位或个人依法使用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法律凭证。
二、本批准书在批准的建筑施工期内有效。建设项目逾期竣工的,用地单位应提前三十天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三、用地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土地。
四、本批准书必须悬挂于施工现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用地情况时,应主动出示本批准书。
五、本批准书不得擅自涂改。如有遗失、损坏,应即向填发机关申请补办。
六、本批准书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填发。
建设用地批准书
武汉市东西湖区〔2019〕东自然资准字第27号
用地单位名称 |
武汉原绿英赫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武汉英赫当代城MOMA |
批准用地机关 |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
批准总用地面积 |
139342.22平方米 |
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 |
139342.2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
建设用地使用权
性质 |
国有 |
土地取得方式 |
挂牌出让 |
土地
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教育用地 |
土地坐落 |
柏泉街张柏路以东、外环线以南 |
使用期限 |
城镇住宅用地至2089年6月18日止、配套商服用地至2059年6月18日止 |
开工时间 |
于2020年5月27日之前 |
竣工时间 |
城镇住宅用地在 2023年5月26日之前竣工
教育用地在2022年5月 26日之前竣工 |
备注 |
1、居住地快内需要布局9班幼儿园一座,用地规模为378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730平方米。配套幼儿园由受让人建设,建成后其用地及产权无偿移交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
2、地块内中小学由受让人建设,建成后其用地及产权无偿移交给东西湖区教育局。 |
|
|
|
|
|
|
|
|
经办:
审核:
签发:
建设用地批准书(存根)
武汉市东西湖区〔2019〕东自然资准字第27号
用地单位名称 |
武汉原绿英赫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武汉英赫当代城MOMA |
批准用地机关 |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
批准总用地面积 |
139342.22平方米 |
其中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面积 |
139342.2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
建设用地使用权性质 |
国有 |
土地取得方式 |
挂牌出让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教育用地 |
土地座落 |
柏泉街张柏路以东、外环线以南 |
使用期限 |
城镇住宅用地至2089年6月18日止、
配套商服用地至2059年6月18日止 |
开工时间 |
于2020年5月27日之前 |
竣工时间 |
城镇住宅用地在2023年5月26日之前竣工
教育用地在2022年5月26日之前竣工 |
批准时间 |
2019年7月4日 |
备注 |
1、居住地快内需要布局9班幼儿园一座,用地规模为378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730平方米。配套幼儿园由受让人建设,建成后其用地及产权无偿移交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
2、地块内中小学由受让人建设,建成后其用地及产权无偿移交给东西湖区教育局。 |